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惠仁先生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被委任,现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成员。彼为宝龙商业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及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该等公司均为香港上市公众公司。陈先生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创办大正资本有限公司(一间投资管理公司),目前为投资总监。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及二零零八年二月,彼一直为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分别进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彼具备逾二十年投资经验。陈先生获委任为香港金融发展局董事会成员,任期自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起,任期两年。彼曾于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七月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及GEM上市委员会成员。陈先生曾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担任威扬酒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于二零零二年五月获美国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颁授财务及会计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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